******人民政府令第342号)规定,现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同乐车辆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一、《补偿方案》公示地点
******人民政府网站(******)。
二、《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
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28日(共30天)。
三、《补偿方案》意见反馈方式
(一)书面方式请递交或邮寄至:
1.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12楼;联系人:段工,联系方式:0755-******;
******办事处: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98号南头大厦,联系人:卢工,联系方式:0755-******;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
四、注意事项
(一)无论以何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均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以及联系方式等材料。委托他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邮件标题应包含“反馈《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同乐车辆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三)以邮寄方式反馈的,邮寄单上应写明“反馈《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同乐车辆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四)超出征求意见期的意见和建议,不予处理。
特此通告。
******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