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居环境整治项目,经《中共甘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甘谷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谷财发〔2025〕180号)文件下达了项目计划,******建设局以谷建发〔2025〕75号文件批复了实施方案,资金来源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建设内容如下:
该项目改造道路长度554m,恢复重建18cmC30混凝土面层(包含巷道口)4420㎡,挖除混凝土旧路面(包含巷道口)4420㎡;人行道铺装180㎡;花岗岩A型路缘石235m;行道树(高杆月季)22株;给水聚乙烯(PE100)管长275m,阀门井4座;雨水主线Ⅱ级钢筋混凝土管管长569m,φ1250圆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1座,φ1000圆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4座,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平篦式单算雨水口(940X640)30个;支线Ⅱ级钢筋混凝土管管长133m,φ1250圆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3座,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平篦式双算雨水口(1800X640)6个,拆除排水渠454m;污水Ⅱ级钢筋混凝土管管长443m,φ1000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0座;照明道路专用路灯23套;通信290m;供热管道长240m(一供一回)。
(详见实施方案)。
2.2建设地点:甘谷县大像山镇南街村。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9日
总工期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后实施方案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和相关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4日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件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和授权委托书等(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
******办公室获取。未合法获取实施方案的投标人参与报名和竞价无效(招标人不予审核资质)。
4.3 中标单位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标书两份(一正一副),内容包含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必要内容。
4.4 投标方在本项目报名将视为同意本公告全部内容。
5.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 址:甘谷县大像山镇任家庄55号
联系人:谢泽林
联系电话:******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