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明临港产业园(先行启动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A01厂房)二次装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沪明临港产业园(先行启动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A01厂房)二次装修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欢迎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沪明临港产业园(先行启动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A01厂房)二次装修设计
2、项目编号:泽成沙采【2025】004号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最高限制总价(元)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一层展厅设计 | 400㎡ | 150.00 | 48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9000.00 |
1-2 | 办公区设计 | 7000㎡ | 60.00 |
4、需要落实的政策:无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5.2特定资格条件: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鼓励实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请投标人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有限公司登记报名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与报名,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6.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金沙西路6号商会大厦10层D单元;
6.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金鼎城15栋四楼开标室(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投标方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ome)发布。
9、联系方式
①采购人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富路188号
联系人及方式:黄工,****** ?
②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金沙西路6号商会大厦10层
联系人及方式:小陈 0598-******
邮箱:******
10、标书款及服务费专户 (公司账户不接受私人账户转账)
******有限公司
******银行沙县支行
账 号:1840 1010 0100 2778 84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