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武两高速公路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2024-09-20 08:39
报价截止时间:2024-09-23 10:00
招标方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方联系电话:****** 招标方邮箱:
监督方联系人:刘先生 监督方联系电话:****** 监督方邮箱:
结算与发票信息
结算方式:按月每月进行结算,结算单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或金票或云信支付方式。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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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5M
其他要求:无预付款。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具体结算根据业主支付资金比例而定。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付款周期较长。
交货信息
交货方式: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按要求进场 其他说明事项:1、设备使用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同乐镇。用于现场施工便道洒水清理降尘及路基附属施工用水使用,车辆前需配有高压水枪冲路,能从河中抽水。进出场费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提供油料,每日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n2、提供车辆合格证、环保检测、年检报告、保险及行驶证;\n3、每台设备配备1名操作司机,年龄为18-60周岁,持对应车辆驾驶证,食宿自理;\n4、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租赁费分期支付。每期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不超过当期结算款的60%,租赁期届满,双方办理封账手续后3个月内支付至不超过总结算款的75%,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至不超过总结算款的85%,甲方项目质保期满后3月内支付至不超过结算额的95%,剩余结算款待甲方整体工程竣工决算完成,建设单位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后3个月内不计利息给予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
标的明细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洒水车租赁 规格型号:12000L 数量:6 计量单位:月 技术标准及要求:1、车辆前需配有高压水枪冲路,能从河中抽水。2、报价为含税报价。工作地点在重庆市涪陵区同乐镇施工现场。 交货期:2024.10.01 送货地址:西南区-重庆市-市辖区-涪陵区-同乐镇